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分析

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分析

 

陈某(女)与董某(男)于2001年结婚,婚后一直住在陈某父母于1992年其承租的公房里。2003年,陈某父母单位鼓励职工购买已住公房的产权。陈某,陈某父母及董某商量由小两口出资买下该房产。同年9月,陈某、董某向单位支付45万元买下该房,并登记在陈某一人名下。2005年,陈某,董某感情破裂要离婚,在房产分割上发生严重分歧。

2015-12-22 10:07: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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