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材料取样时未通知当事人到场是否构成鉴定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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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基于鉴定检材取样时没有通知当事人到场而当然认定鉴定程序违法。 ixp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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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10:08: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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