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原则上要以存在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性为基础;判断是否存在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性时,应该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fcJ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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