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含有国名的标志申请注册为商标的审查判断

对含有国名的标志申请注册为商标的审查判断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是指该标志作为整体同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如果该标志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但其与其他要素相结合,作为一个整体已不再与我国国家名称构成相同或者近似的,则不宜认定为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yHC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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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10:08: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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