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商标近似时对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意图、相关标识使用的历史和现状等因素的考虑

判断商标近似时对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意图、相关标识使用的历史和现状等因素的考虑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意义上的商标近似应当是指混淆性近似,即足以造成市场混淆的近似;由于不同案件诉争标识涉及情况的复杂性,认定商标近似除通常要考虑其构成要素的近似程度外,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被诉侵权人的主观意图、注册商标与诉争标识使用的历史和现状等其他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认定诉争商标是否构成混淆性近似。 oEg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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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10:08: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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