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以导致混淆、误认的回收利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足以导致混淆、误认的回收利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回收利用行为亦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使用回收容器的行为未合理避让他人的商标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并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7uT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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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10:07: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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