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之诉的受理条件

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之诉的受理条件

  

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之外的其他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之诉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起的确认不侵权之诉,应以利害关系人受到警告,而权利人未在合理期限内依法启动纠纷解决程序为前提。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y4H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5-12-22 10:08:16 浏览:

本栏目:深圳盐田律师

上一篇:被诉侵权产品的出口装船交货地可否认定为侵权行为地

下一篇: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的被诉专利侵权产品的后续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民事责任

推荐认证律师

    深圳盐田律师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